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