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 第三章 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三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