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201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

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计算机考位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科目二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场路线和考试项目设置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试员数量、考试路线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考场和考试员最大考试量应当逐级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