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