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维修经营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维修经营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