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年) 第七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除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