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 第二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依法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检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以及检验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规范对机动车实施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