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单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分别实行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等差别计费办法。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