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12月) 第二章 投保 第五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12月) 第五条 第二章 投保 第五条 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