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12月) 第二章 投保 第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12月) 第十条 第二章 投保 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