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12年)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 政府各部门应当对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