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 第四十六条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