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章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是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第三十八条 未构成本规定所称未成年人节目,但节目中含有未成年人形象、信息等内容,有关内容规范和法律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