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三章 社会关爱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社会关爱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危机干预,为其依法获得医疗救治、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提供支持。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