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期货经纪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期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期货经纪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经纪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加入中国期货业协会。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