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期货交易所制定持仓限额,应当充分考虑期现货市场规模、市场结构、市场集中度、可供交割量等因素。
对源于同一基础资产的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期货交易所可以分别或联合设置持仓限额,可以同时设置品种持仓限额。
对套利交易、做市交易,期货交易所可以制定相应的持仓限额管理规定。
对源于同一基础资产的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期货交易所可以分别或联合设置持仓限额,可以同时设置品种持仓限额。
对套利交易、做市交易,期货交易所可以制定相应的持仓限额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