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201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监控中心应当按以下标准对期货公司提交的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内容完整性、格式正确性;

个人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反馈结果的一致性;

一般单位客户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反馈结果的一致性;

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期货结算账户户名的一致性;

其他应当复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