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2008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首席风险官是负责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首席风险官向期货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