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