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风险监管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九条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202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风险监管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对风险监管指标设置预警标准。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监管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规定“不得高于”一定标准的风险监管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不设预警标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