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人员不得以获取佣金、转移收益或者亏损等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不公平交易,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