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任职资格的申请与核准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任职资格的申请与核准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任用境外人士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经理层人员总数的30%。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