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经纪业务规则 第五十四条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经纪业务规则 第五十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期货公司办理客户销户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期货交易所申请注销客户的交易编码。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