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2011年)
  3. 第二章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公司业务资格和人员从业资格

第六条 期货公司申请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七条 期货公司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相关自律管理办法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