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2009年) 第四章 公司类别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公司类别 第二十三条 A(AAA、AA、A)、B(BBB、BB、B)、C(CCC、CC、C)、D等4类10个级别的公司,由中国证监会每年根据行业发展状况,结合以前年度分类结果,根据全部期货公司评价计分的分布情况,以中位数为基准,按照一定的分值区间确定。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