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公示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期货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客户资产保护。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机制、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等情况,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资本充足。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及管理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公司治理。主要反映期货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内部控制。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情况,体现其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信息系统安全。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
信息公示。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体现其诚信风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