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宣布该个人、该单位或者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