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