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 第八十四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对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涉及其他有关部门法定职权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其他有关部门法定职权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