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七十二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七十二条 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