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第四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第四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可以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中国证监会提名,董事会通过。 董事会秘书负责期货交易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期货交易所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