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