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第一节
第一节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推动重点行业的服务出口,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运输、旅游、建筑等行业在服务贸易中的优势,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艺术、动漫游戏、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体育等有我国特色的服务出口,重点培育通信、金融、会计、资产评估、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传媒、咨询、会展等现代服务贸易,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提高国内服务外包企业承接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产业集聚效应,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促进服务外包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完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稳步扩大服务进口,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