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一、 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 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 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 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 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