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 第十一条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片目、播映等管理制度,必须按月编制播映的节目单,经开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