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合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内进行。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