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