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有机产品销售单位和个人在采购、贮藏、运输、销售有机产品的活动中,应当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保证销售的有机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与销售证中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一致,并能够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认证证书和有机产品销售证的复印件,以备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查询。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