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2002年) 7.

7. 反应罐、反应器

无论其是否带有搅拌器,其总容积大于0.1立方米(100升)和小于20立方米(20000升),且其直接与所处理或盛放的化学品接触的所有表面由下列材料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