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检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2015年) 第十七条 最高检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201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