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对纳入统一法律适用平台数据库的案例,应当及时进行检查清理。

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纳入统一法律适用平台数据库的案例巳经不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或者相关裁判巳经被改判、撤销的,应当及时通知审管办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