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上级人民检察院能否调阅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卷宗问题的答复(1995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4〕167号《关于上级检察机关能否调阅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卷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可以查阅同级人民法院的有关案卷材料或者通过同级人民法院查阅下级人民法院的有关…
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上级检察机关能否调阅下级
人民法院审判卷宗问题的请示
1994年11月9日 川高法〔1994〕167号
最高人民法院:
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在检察机关能否调阅人民法院审判卷宗问题上认识不一。讨论中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有上级法院才有权调阅下级法院的审判卷宗,…
我们倾向于第二种意见。
当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