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202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当事人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且符合本指南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下列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不予受理的裁定;

驳回起诉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