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 27. 听取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下列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记录在案并附卷: (四) 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人民检察院未采纳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27. 听取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下列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记录在案并附卷: (四) 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未采纳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 目录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