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2026年) 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2026年) 16. 16. 办案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固定证明涉案财物的来源、性质、权属状况、价值,以及依法是否应予追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的证据材料。其中,涉案财物需要返还被害人的,应当依法查明被害人损失情况。 对于复杂的涉众型犯罪、有组织犯罪等案件,可以委托审计机构逐项对涉案财物的查证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于审计要素不全或者审计结论明显不合理的,应当要求审计机构限期… 1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