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23年)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23年) 4. 4. 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相关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处罚。 (六) 故意伤害。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七) 故意损毁财物。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 (八) 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的相关规定处罚。 实施本指导意见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工作要求 (一) 准确有效执行法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行为人主观动机和行为后果,结合民航安全管理要求,涉案航空器的航线时刻、运行… (二) 推动航空公司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推动航空公司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机组人员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能力,确保第一时… (三) 加强警示宣传教育。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立足依法打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案件通报、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警示。同时,推动… 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