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23年) 4. 其他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 (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23年) (五) 4. 其他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 (五)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编造、故意传播爆炸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等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