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202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工作,为律师提供一审民事、行政、刑事自诉、申请执行和国家赔偿案件的网上立案服务。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对律师通过律师服务平台或者诉讼服务大厅提交电子化诉讼材料的,实行快速办理。

进一步畅通网上交退费渠道,支持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支付方式交纳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