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2020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为律师提供“一码通”服务。律师可以使用律师服务平台生成动态二维码,通过扫码或者其他便捷方式快速进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
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应用律师电子执业证,支持律师使用律师身份核验平台亮证功能或者律师电子执业证快速进入人民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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