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71. 院长主持考评委员会开展办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审判管理办公室健全完善办案业绩评价体系,运用权重系数计算办法科学测定办案工作量,合理评价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对法官办案业绩提出考核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时,应当重点听取所在庭室、审判团队和法官的意见。 71. 院长主持考评委员会开展办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审判管理办公室健全完善办案业绩评价体系,运用权重系数计算办法科学测定办案工作量,合理评价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对法官办案业绩提出考核意见。 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时,应当重点听取所在庭室、审判团队和法官的意见。 71. 目录 72.